湖北省教师编制考试规定:
第一、编制考试的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书;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
第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