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面临的风险
劳动者入职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双方一旦产生争议,劳动合同自然会成为重要的证据之一,第一能证明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第二能证明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作地点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于口头承诺,假如有一方事后翻脸不认账,另一方也无法证明。
(二)用人单位面临的风险,劳资双方建立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面临的风险体现在很多方面:
1、履行中的双倍工资风险;
2、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