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公证需要带的资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会、村*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继承的情况)。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