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年假没休完的处理方法:
1、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由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
4、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去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