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男女双方同居后的财产一般按如下规则确定:
1、双方对同居财产已经做好约定的就根据约定处理。
2、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个人所有。按照这个原则,如果男女双方对一方保管的工资未做其他约定的话,那么应该还属于个人所有。
3、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双方共同共有,按份取得的即确定为按份共有。一般来说,就是双方在同居期间购买的车子、房产等,那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共同共有。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个人所有,比如工伤赔偿金。
5、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比如继承遗产。
6、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