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2023-06-20 21:38:55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办理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




办理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

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交通*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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