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婚的理由可以是哪些

2023-07-02 16:00:19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以下6种法定理由可以要求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等恶习屡教不




以下6种法定理由可以要求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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