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门实施的交通*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的,一次记1分:
(1)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员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一次扣1分;
(2)驾驶人员不按照交通*规定会车的,*一次扣1分;
(3)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一次性扣1分;
(4)驾驶人员有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条例的,则*一次性扣1分;
(5)机动车出门行驶在机动车上没有放置保险标志的,驾驶人员没有在驾车时没有随时携带行驶证、*的,则驾驶人*一次性扣1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