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的法人涉嫌*罪。*罪将被没收实施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191条,明知是*犯罪、黑*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秩序犯罪、金融*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