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方式以及*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如果您的文字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即可进行版权登记。法律依据:
《*人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