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可以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有关部门补办。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
2、本村介绍信
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6、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7、确权机关: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部门做为人民*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