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开间*头作用面积可理解为*淋系统工作时,同时开放的*头的*水面积,达到此值即满足的小开间的要求。
在选定不同的作用面积下*淋系统设计流量存在较多不同的计算结果,尤其是计算管道沿程水力损失时,计算出来的结果往往差别较大,而对规范的不同理解容易造成分歧,这给实际设计工作中带来许多不便。
系统的设计流量计算中所采用的*不利点处作用面积是否不一定指表5.0.1中规定的作用面积规定值160㎡。
1、1关于规范中提及的几处*淋“作用面积”
第9.1.3条: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头同时*水的总流量确定;
第9.1.4条: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应保证任意作用面积内的平均*水强度不低于本规范表5.0.1和表5.0.5-1~表5.0.5-6的规定值。
第2.1.6条:(术语解释)作用面积:一次火灾中系统按*水强度保护的*大面积;
表5.0.1和表5.0.5-1~表5.0.5-6中提及的不同危险等级作用面积的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