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自*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托*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托人签名盖章的*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