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__
人力资源*员(*职业资格四级)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企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二级)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取得本职业*企业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取得本职业*企业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企业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企业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一级)
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