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前期:提出廉租房的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签约、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