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程索赔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气象资料、工程*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
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其他。如*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