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应当满足的条件如下:
(一)租赁物须为有体物:租赁物必须为有体物是没有争议的,租赁物必须满足人们的生活要求,其使用价值要能够转移。看不到的东西是不能拿来租赁的。
(二)租赁物能满足承租人的要求,且在利用、返还等问题上能满足租赁合同的特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222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