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每5年注册一次,若2年考核不合格会被撤销资格。
二、教师资格将实行定期注册,初次聘用为教师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可申请首次注册。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在编在岗教师。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根据*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