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上诉离婚的办理程序如下:
1、到人民*向*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书,你凭立案*书缴纳诉讼费。*正式受理案件。
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也*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