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的认定

2023-07-18 12:39:16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对于多次寻衅滋事的认定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1、随意*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




对于多次寻衅滋事的认定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多次”一般理解为三次以上。并且对于“多次”的认定,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对于行为人基于一次犯意实施犯罪的,或者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的连续强拿硬要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收集整理自网络,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