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人民*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