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设立分公司需要办什么手续 异地设立分公司怎么办理?

2023-06-20 21:42:34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工商行政**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人民*国公司登记*条例》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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