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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人因*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人民*国*人证》的*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困难*人生活补贴:
1、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本市重残无业人员,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
2、本市低保家庭中的*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4、本市原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费补贴和一户多残困难*人家庭生活补助政策不再单独执行。
5、低保、低收入家庭*人申请困难*人生活补贴,应当符合本市*救助有关认定标准。
6、同时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
7、重度*人护理补贴。重度*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人因*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人民*国*人证》且*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人和*智力*人可以申请重度*人护理补贴。
8、*等级被评定为一级的*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9、*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人和*智力*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10、享受护理补贴的*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