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立*,外孙女是没有房子继承权的。
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外孙女是没有房屋继承权的。
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订立*将房产指定由外孙女继承,外孙女才有房子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的,按照*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的,按照*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