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违反了中国*关于*的*规定,其次如果他们拿该卡*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你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颁布的《*业务*办法》规定:个人申领*,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客户办理*,就与银行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客户在没有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意味着将自己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转让变更,既是违约行为也是无效行为。
按《刑法》、《银行法》、《反*法》中的相关规定,即便是在持卡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业务*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