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收养条件 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

2023-08-13 22:00:18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福利院收养条件:(一)丧失父母的*;(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应当




福利院收养条件:

(一)丧失父母的*;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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