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能被收回吗 单位能否收回职工的公有住房

2023-08-14 17:11:14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公有住房能被收回,说明如下:《公共租赁住房*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




公有住房能被收回,说明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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