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的工作票应保存几个月

2023-07-14 00:54:01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已终结的工作票、任务单、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一年。已结束的工作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不合格工作票:1、工作内容(




已终结的工作票、任务单、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一年。

已结束的工作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不合格工作票:

1、工作内容(任务)或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错误。

2、字迹不清或违规涂改。

3、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或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系统设备状况不符。

4、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或补充安全措施栏空白,或不写对应编号,不打“√”,不写“检修处理”等。

5、应填写的栏目(如时间、地点、人数、设备名称)漏填、错填。

6、未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

7、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没有共同到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就许可工作。

8、同一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持有两张及以上有效工作票。

9、工作结束未按规定办理终结手续或未盖“已结束”章。

10、工作票无编号或编号写错。

11、没签名、签名不全(如只写姓不写名)或代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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