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离职怎么弄 员工离职能不能拿走劳动

2023-07-14 22:42:31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直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直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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