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申请迁入户口,*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户籍科,根据*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