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的标准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的标准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