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对外贸易*,具体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犯罪对象是*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文物,是指遗存于*、埋藏于地下、水下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人类的历史文化遗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武器、*罪一致。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亦可以是个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禁止出口的文物仍决意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文物保*规,将收藏的*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