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无法提交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的的证据的,第一次起诉*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待第二次起诉可能会判离婚,但需过半年以后。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