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2023-08-13 07:50:17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为:漏罪应当先并后减。新罪应当先减后并。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




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为:

漏罪应当先并后减。

新罪应当先减后并。

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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