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搜集以下证据,用来证明婚外情:
(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五)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六)保证书或者*:配偶本人亲笔书写的保证书、*等文书,证明其有婚外情的事实。
(七)证人证言:如居住地房东、邻居或者小区保安等人员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