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
经*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