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保障投资人利益原则
保障投资人利益原则是基金*活动的目的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基金*应以保障投资人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为首要目标。
(二)适度*原则
市场失灵要求*干预,但现代市场经济的*干预应是“适度”的干预,即**适度。
(三)高效*原则
正所谓高效*,是指基金*活动不仅要以价值*大化的方式实现基金*的根本目标,而且还要通过基金*活动促进基金行业的高效发展。
(四)依*原则
依*原则是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
(五)审慎*原则
审慎*,也称“结构性的早期干预和解决方案”,其精髓在于金融*机构要尽可能赶在金融机构完全亏损之前采取有效措施,以便让金融机构股东之外的其他人不受损失。
(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也称“三公”原则,是证券市场活动以及证券*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