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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案件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冒充公检法人员,向被害人虚构个人*泄露等事实,诱导其向指定账户中*。
2、冒充*,向被害人群发*短信、拨打*电话或引导受害者主动联系后,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
3、借推荐“优势”股票之名,骗取股民交纳会员费。
4、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
5、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异常进行*。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