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证怎么离婚 没有领证离婚彩礼钱应该返还吗

2023-07-18 08:45:27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未*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




未*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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