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的工资、*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