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凭*交通*部门开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或*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满分教育*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经相关考试合格后,*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反馈*书。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5、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考试第一次不及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按规定重新缴纳不及格科目的考试费用并预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反馈*书,到扣留机动车*的*交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