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主管*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基层*建设、城市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福利和*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的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落实*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担依法对本市*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责任;
3、拟订本市*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4、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
5、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6、组织拟订本市城乡*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
7、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
8、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
9、拟订本市*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10、拟订本市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