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怎么确定 如何办理无行为能力人指定

2023-07-06 04:20:16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1、无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




1、无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员会、村民*员会或者*门同意。

2、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员会、村民*员会或者*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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