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都有哪些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2023-07-11 15:00:10 666阅读 投稿:网友
前言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人、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人、强*、放火、*、投毒、*等严重**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权利终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结社、*、*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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